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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jiān)會通報五類保險消費陷阱 警惕產品虛假宣傳

2015-01-05 15:04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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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民網北京1月5日電 (張文婷)新年伊始,保監(jiān)會就保險產品虛假宣傳、銀保渠道銷售誤導等五類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例進行通報,并對中國人壽林州支公司、生命人壽遼寧

人民網北京1月5日電 (張文婷)新年伊始,保監(jiān)會就保險產品虛假宣傳、銀保渠道銷售誤導等五類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例進行通報,并對中國人壽林州支公司、生命人壽遼寧分公司、民生人壽廣西分公司、天安財險臺州中心支公司等五家保險機構進行點名批評。

虛假宣傳產品免收一切費用

通報顯示,中國人壽林州支公司召開多場財富升級會,向客戶銷售一款年金保險產品,講解的內容及使用的宣傳資料存在誤導宣傳。該公司經理及講師在產品說明會上宣稱該產品免收一切費用,但條款上規(guī)定,投保人申請部分領取個人賬戶價值時,在保單年度的前五年中需扣除部分領取手續(xù)費。鑒于中國人壽林州支公司對該款年金保險產品進行了虛假宣傳,河南保監(jiān)局對中國人壽林州支公司罰款5萬元、責令改正,對該公司經理警告并罰款1萬元,對該公司副經理警告并罰款2萬元,對該公司個險部經理警告并罰款2萬元,對該公司培訓講師警告并罰款1萬元。

銀保渠道混淆產品表述 

通報顯示,工商銀行沈陽和睦路支行在代理生命人壽遼寧分公司業(yè)務時存在違規(guī)宣傳問題。經核實,相關違規(guī)宣傳資料存在“每年存一萬”“支取”“本息”等混淆銀行產品和保險產品的表述,針對上述問題,遼寧保監(jiān)局對生命人壽遼寧分公司罰款10萬元,對責任人周某和閆某分別警告并罰款2萬元,對工商銀行沈陽和睦路支行罰款10萬元。

客戶理財沙龍夸大產品收益

通報顯示,民生人壽廣西分公司在“VIP客戶理財沙龍”活動期間,夸大產品收益。針對上述問題,廣西保監(jiān)局對民生人壽廣西分公司罰款9萬元,對民生人壽廣西分公司副總經理兼銀行與多元保險部負責人警告并罰款3萬元。

濫用免責條款無理拒賠商業(yè)車險

通報顯示,2013年5月,張某(持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B2)駕駛重型專項作業(yè)車經過臨海市汛橋鎮(zhèn)農商銀行門口時,碰撞到停放的別克轎車,該重型專項作業(yè)車負全責。

天安財險臺州中心支公司按交強險財產損失賠償限額賠付車主柯某2000元,但拒賠了商業(yè)車險,拒賠理由是公司特種車保險免責條款規(guī)定“使用被保險機動車的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工作證”,而張某無有效重型專項作業(yè)車操作證。同時,公司僅口頭告知拒賠決定,未出具拒賠通知書。

浙江保監(jiān)局經查實并認定天安財險臺州中心支公司存在未依法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義務,以及未按規(guī)定向被保險人發(fā)出拒賠通知書等問題,對其罰款20萬元,對其總經理警告并罰款3萬元,對其理賠服務部副經理警告并罰款2萬元。

警惕代理理賠制造假賠案

通報顯示,2012年2月,孔某將發(fā)生單方事故造成損傷的車輛交汽車修理單位北京京誠躍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維修并代辦理賠。次年續(xù)保時,發(fā)現有其本人不知情的出險賠償記錄且造成續(xù)保保費上浮。

北京保監(jiān)局檢查發(fā)現,該修理單位在被保險人孔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車輛單方事故虛構為雙方事故,由該修理單位工作人員向保險公司報案,并提供了虛假的《領取賠款授權書》、車輛損失照片及《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等理賠資料和虛假的事故雙方聯系方式。

鑒于北京京誠躍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在代辦保險理賠過程中存在欺騙保險人及被保險人的行為,北京保監(jiān)局對該修理單位罰款5萬元,并責令改正違法違規(guī)行為。

保監(jiān)會強調,進一步強化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主體責任意識,嚴格規(guī)范銷售行為,及時公允理賠給付,加大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的內部責任追究。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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