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好檢察官 群眾的貼心人
摘要:本網(wǎng)記者 徐 明 通訊員 程新青近日,泌陽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監(jiān)督科在辦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捕的程某云故意毀壞財物案件中,承辦此案的員額檢察官王興一、李飛認真貫徹“嚴格
本網(wǎng)記者 徐 明 通訊員 程新青
近日,泌陽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監(jiān)督科在辦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捕的程某云故意毀壞財物案件中,承辦此案的員額檢察官王興一、李飛認真貫徹“嚴格把關,不枉不縱”的原則,嚴把案件實事關、證據(jù)關,既不降格處理,也不人為拔高,對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構不成犯罪的案件,敢于監(jiān)督,敢于說“不”,對程某云依法做出了不批捕決定,程某云被公安機關依法取保候審,重新回到了學校。
程某云是泌陽縣高店鄉(xiāng)某小學教師,和本村程某瑞系前后院鄰居關系,又是近門族家兄弟。兩家原本關系很好,后來因為宅場中間的一個堰塘埂出路,程某云說是生產隊時他父親開荒留下的,歸他家所有。程某瑞說是公家的堰塘埂,是他家的老出路。因為出路和堰塘埂上的樹木,兩家多次發(fā)生糾紛,鄉(xiāng)政府、村組干部多次出面調解,都沒有解決好。直到今年春節(jié)后農歷正月初八,程某云找來挖掘機讓親屬將堰塘埂挖斷引發(fā)矛盾升級。程某瑞看到出路被毀壞,以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等將程某云控告到了公安機關。泌陽縣公安局調查后,以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將程某云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請檢察機關批捕。因該案程某云和受害人程某瑞兩家系鄰里之間糾紛引起,以后還要共同生活,該案毀壞財物,沒有價格評估,無法認定價值等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為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承辦此案的員額檢察官王興一經向檢察長匯報后,泌陽縣人民檢察院對程某云依法作出了不批捕決定。
程某云被取保候審釋放后,感謝檢察機關依法辦案,秉公執(zhí)法,主持公道,維護公平正義,挽救了他們兩個家庭,避免了矛盾進一步激化。同時向辦案檢察官再三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訓,教育家人遇事頭腦冷靜,正確處理鄰里之間的糾紛,做遵紀守法的模范,不辜負檢察官的期望。并帶著家人給泌陽縣人民檢察院贈送錦旗一面以表達敬意和感謝。
案件雖然結了,但程某云、程某瑞兩家因宅基地引發(fā)的出路糾紛并沒有化解,二程兄弟之間的矛盾一直牽掛著主辦檢察官的心。通過辦案參與社會治理,延伸監(jiān)督職能,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wěn)定是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檢察機關以人為本,執(zhí)法為民,保障民生,服務大局的具體體現(xiàn)。
為了達到案結事了,化解社會矛盾,泌陽縣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王興一、李飛兩次來到案發(fā)地,深入當事人家中走訪,上門聽取意見,并協(xié)助鄉(xiāng)村政府、基層組織化解矛盾,對程某云和程某瑞族家兄弟的宅基地糾紛進行調解。檢察官的真誠擔當和釋法說理,感動了雙方當事人。嫌疑人程某云主動說服其親屬,念起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鄰居關系,做出讓步,為鄰居程某瑞填平了出路,雙方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
程某瑞家人也被鄰居的高姿態(tài)所感動,互諒互讓,一場因堰塘埂出路引發(fā)的矛盾糾紛就此化解,二程族家兄弟又重歸于好,握手言和。受害人程某瑞家出路暢通了,疙瘩解開了,深為公安民警和辦案檢察官深入細致的工作所感動,在給公安民警送錦旗的同時,也特地給泌陽縣人民檢察院贈送錦旗一面,上書“人民好檢察官,群眾的貼心人”,以表達對檢察官的感激之情。
泌陽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田冬松說,在司法辦案工作中,不能就案辦案,一定要運用正確的司法理念作指導,既要公正司法,也要熱情服務,多做釋法說理工作,努力實現(xiàn)案結事了人和,實現(xiàn)辦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通過辦案為社會提供更加優(yōu)質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更好的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更高的司法需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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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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