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討債持刀砍人 無知青年被拘役
摘要:□ 田春華近日,正陽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劉某拘役3個月。2015年7月,90后青年劉某和張某相約在正陽縣城一家餐館商談欠款一事,因張某表示無錢歸還1000元欠款,雙方發(fā)
□ 田春華
近日,正陽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劉某拘役3個月。
2015年7月,90后青年劉某和張某相約在正陽縣城一家餐館商談欠款一事,因張某表示無錢歸還1000元欠款,雙方發(fā)生口角。后劉某持刀將張某的面部、胳膊等多處砍傷。經(jīng)鑒定,張某已構(gòu)成輕傷二級。事后,劉某投案自首,并主動賠償張某各項損失共3萬元,得到張某的諒解。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劉某因債務(wù)糾紛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并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yīng)予以懲處。劉某案發(fā)后能夠主動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并得到被害人張某的諒解,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據(jù)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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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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