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機關統(tǒng)一銷毀一批涉爆等危險物品
摘要:記者 吳勝軍 通訊員 王 磊 劉 翔 文/圖我市公安機關對收繳的涉爆等危險物品進行銷毀。公安人員對收繳的涉爆等危險物品進行登記。我市公安機關收繳的涉爆等危險物品。4月17日
記者 吳勝軍 通訊員 王 磊 劉 翔 文/圖
我市公安機關對收繳的涉爆等危險物品進行銷毀。
公安人員對收繳的涉爆等危險物品進行登記。
我市公安機關收繳的涉爆等危險物品。
4月17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和出入境支隊在驛城區(qū)胡廟鄉(xiāng)蟻蜂山區(qū),對前一個時期收繳上來的炮彈11發(fā)、手榴彈5枚、雷管52枚、子彈7994發(fā)進行統(tǒng)一銷毀。
此次銷毀活動是全面落實為期兩年的全國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具體舉措,有效消除了槍爆安全隱患,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全國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我市共偵破涉槍涉爆刑事案件88起、逮捕犯罪嫌疑人98人,查處涉槍涉爆治安案件1302起、行政拘留222人,共收繳炸藥173.9公斤、非法煙花爆竹30117箱、仿真槍4632支、獵槍59支、子彈14985發(fā)。
下一步,我市公安機關將進一步開展槍爆等危險物品的收繳工作,并發(fā)動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chǎn)、儲存、持有、使用槍爆物品違法犯罪活動,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我市公安機關將繼續(xù)保持嚴打高壓態(tài)勢,對此類違法犯罪活動絕不姑息,切實掀起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的人民戰(zhàn)爭。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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